淄博大姐当上官方“力捧”的网红,成本竟然是-4520元!
14日,
高青县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高青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19年18号)
高青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特此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司秀娟,女,1966年10月10日生,住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忠信村,身份证号:372331196610103722
未履行金额:452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使案件得以执行,申请执行人承诺奖励500元。
案件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司秀娟与孙芳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司秀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我院发出财产申报令后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拒不报告财产,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向本院提交悬赏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日期:自发布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533-6952281
联系人:张法官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