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5人被拘!又是因为它!这种东西千万别碰
8月4日,高青县5人因吸食“笑气”被拘。
7月初,高青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唐坊镇李某、赵某等5人有吸食“笑气”的重大嫌疑。
▲吸食工具
经询问,5人为了寻求刺激,自2019年12月起,在济南购买笑气后,在家中或打工的宿舍内吸食。随后,民警对扣押的气瓶内残留气体抽样后,送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定性分析。经鉴定,该气瓶中的气体含有国家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登记在册的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
8月4日,5人被行政拘留。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什么是“笑气”
目前“笑气”未列入毒品目录,但列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那么究竟什么是“笑气”?它是一种吸入性麻醉剂,一旦用于吸食,对身体就会产生危害,“这种危害好比是煤气中毒,是不可逆的”。
滥用“笑气”的危害
“笑气”具有镇痛、麻醉作用和神经毒性,吸入该物质能使病人失去痛觉且保持意识神志清醒。
大量使用会使人产生欣快感,致人发笑,严重时可致人缺氧、低血压、昏迷,甚至死亡,对青少年、怀孕妇女、醉酒、身患疾病等特定人群伤害更大;长期使用会损害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导致神经系统广泛损害。
从国内外公开报道的案例情况看,长期大量吸食“笑气”会导致一些滥用人员心、肝、肾等脏器受损及神经损伤,严重的甚至出现软瘫、半瘫等病症。
希望广大市民对“笑气”的危害性有清醒的认识,切勿用自己原本健康的身体甚至大好前途为这瞬间的虚幻买单。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不良商家贩卖“笑气”供人吸食,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不要相信“一次不会上瘾”的鬼话扩散,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