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通报,淄博4名党员干部被处分!全是因为...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遏制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日前,沂源县纪委对查处的4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4起典型问题是:
1
县中医院职工段升新醉酒驾车问题。
2
县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伟酒后驾车问题。
3
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董德宝酒后驾车问题。
4
县市场监管局老干部委员会委员、县市场监管局老干部第二支部委员会书记刘守祥酒后驾车问题。
2019年12月8日,刘守祥在新城路与埠岭路路口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12月,县交警大队给予刘守祥罚款一千二百元行政处罚。2020年4月,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给予刘守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然有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饮酒驾车,挑战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形象。沂源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法纪意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监督管理,有效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沂源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快查快结,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