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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款10万!淄博一医药公司被举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

    时间:2021-09-13 14:15:48  编辑:淄博信息港  来源:微同城信息网  浏览:1511次   【】【】【网站投稿
    近日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一、桓台县泰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根据举报,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桓台县泰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为扩大“盆底肌肉康复器”销量,提高网店销量排名和商品好评率,采取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来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桓台县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高青县远朋青秀鱼馆(刘树林)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根据监督抽验结果,高青县远朋青秀鱼馆2020年11月2日经营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高青县局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 没收违法所得123元;2. 罚款6000元。


    三、淄博华澳电子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案根据监督抽验结果,淄博华澳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的电线电缆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博山区局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的产品;2. 罚款997.5元的罚款;3. 没收不合格电线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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