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微同城信息网!
loading
免费发布信息
·淄博 [切换]
    淄博微同城信息网 > 淄博热点资讯 > 淄博法制 >  殴打志愿者!李某某(女)被拘15日!

    殴打志愿者!李某某(女)被拘15日!

    时间:2022-03-21 10:24:02  编辑:淄博信息港  来源:微同城信息网  浏览:1187次   【】【】【网站投稿

    3月20日

    博山警方通报

    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连日来,博山区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辅警闻令而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对涉及疫情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全力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现将查处的两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闯卡 行政拘留7日


    3月17日22时30分许,初某(男,36岁)驾驶一辆白色轿车驶入滨莱高速博山北疫情防控检查点,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进行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行程码并出示通行证。初某未按规定配合民警工作,强行驾驶车辆通过检查卡点并加速离开,博山公安分局迅速开展研判,锁定嫌疑人并将其抓获。3月1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初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疫情防控检查点是筛查、隔离病毒的一道生命屏障,能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决不容许有人肆意破坏,对于不配合防疫检查、强行冲卡和破坏、阻挠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案例二  寻衅滋事 行政拘留15日


    3月18日17时许,李某某(女,48岁)酒后无故滋事,对青龙山社区疫情防控卡点执勤的志愿者录像并辱骂,殴打志愿者并摔坏志愿者的手机,李某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防疫工作秩序。博山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社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关口,志愿者是防疫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志愿者们无私奉献守护着大家的平安,辖区居民要响应政府号召,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扰乱防疫秩序、侵犯志愿者和其他防疫人员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服务时间:0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