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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近期发布多项生育多胎的购房优惠措施

    时间:2023-02-06 10:57:13  编辑:admin  来源:微同城信息网  浏览:339次   【】【】【网站投稿

    2月5日,据“临淄发布”官方微信号,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近期发布多项购房优惠措施。

    具体来看,在“二孩”和“三孩”家庭购房政策方面,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1%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三孩”家庭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成交总价款2%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以上购房补贴由房屋所在地区县政府负责实施。享受补贴的家庭不重复享受,且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公积金贷款和支出方面,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20%。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优先予以分配。

    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方面,对于部分政策在原有阶段上进行了延续和优化。如: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50%的购房补贴。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家庭,2023年2月4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且在2025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分别给予所缴纳契税总额80%和100%的购房补贴。以上政策,同一家庭只能享受一次阶段性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在换购住房退税政策方面,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淄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在人才住房政策方面,根据淄博“人才金政50条”规定,淄博市引进人才在规定区域内新购新建商品房的,再给予1万元补贴。规定区域由各区县根据情况确定。

    此外,淄博正式推行“带押过户”登记模式,在二手房交易时,推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和二手房“带押过户”机制。即:交易资金受政府监管,确保不发生交易风险;房屋有银行贷款的,在不用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实现房屋过户,减轻交易资金压力。

    支持群(团)购商品房,群众可以自行组织群(团)购商品房,开发企业视情对群(团)购群众给予更多优惠。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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